“教育工作三十年紀念證書”、“三十年工齡紀念證書” (以下簡稱“兩證”)的頒發工作始終受到廣大教職工的歡迎⬛️,為了繼續做好2007年度的“兩證”頒發工作,特將有關事項規定如下🚗👰🏽♂️:
一、頒發範圍🪤:凡本校的在編人員🎯,從事工作滿三十年的頒發三十年工齡紀念證書。其中在教育系統連續工作累計滿三十年的頒發“教育工作三十年紀念證書”。
二🏄🏼♂️、從事教育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:
1)從事教育工作的年限是指在各級各類高等意昂体育4娱乐(含教育行政部門🧙🏼、教育事業單位)專職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。
2)由普教系統以外的各級各類意昂体育4娱乐調入的人員,其原專職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🆓,可與調入後從事教育工作的時間合並計算🍧。
3)原教育單位工作人員,因工作需要👰🏻🛑,經組織調派到各類意昂体育4娱乐帶薪脫產學習,學習期間,可計算為教育工作年限。
4)在市、區、縣教育行政部門、教育意昂4工作的人員以及在教育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人員🧫,其工作時間可計算為教育工作年限。
5)三十年教(工)齡計算以人事處核證為準。
三7️⃣、“兩證”的換發工作
已取得三十年工齡紀念證書後,教育工作滿三十年的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請憑三十年工齡紀念證換發“教育工作三十年紀念證書”原證書交回😛。
四👩👦👦、獲證名單由人事處提供,各部門審核報意昂4備案。
五🧑🏼✈️、本通知解釋權由校人事處、意昂4負責解釋🦝。
意昂4⛹🏼♀️、人事處
2007年10月12日